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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機指的是個人因面臨了某些內在或外在的刺激、壓力成挫折,而必須動用更多的能力成使用前所未用的方法去克服這些壓力成挫折,才能使個人維持原來的心理平衡狀態。

造成心理危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來自心理社會壓力,而這些壓力帶來的衝突大都與重要親人別離或與性衝動、攻擊心或依賴性慾望約滿足與否有關。常見約有身體重病、重大的失落(如重要親人死亡)、重大失敗(如破產、聯考失敗)

個人在面對危機或壓力時最常見的反應是逃避和攻擊;在此種情況下個人會表現出焦慮反應,如在心理方面會有緊張、憂慮、煩躁、害怕或恐慌;在身體方面會表現出與自主神經系統有關的身體現象,如:心悸、盜汗、手抖、腹痛、腹瀉、頻尿等;另外在行為方面,則會有失眠、不安、注意力不集中等現象產生。

碰到焦慮時,個體會嘗試學習新的適應技巧以克服焦慮,另外也有可能退化到早期孩童時代的處理方式,如某一國中學生,因功課不好,在受到老師責罪後,可能表現出吮吸手指頭的現象;太太在與先生吵架後,馬上跑回家向母親哭訴等。或經由使用各種不同的防衛機轉,以維護自己心情的安寧,但防衛機轉的過度使用,反而會帶來各種不同程度的焦慮或情緒問題,如青少年因手淫而引起嚴重之罪惡感,而以反覆洗手來企圖洗去心中的罪惡感(利用抵消作用的防衛機轉),但反覆洗手又會使個人產生情緒上的困擾而再度產生焦慮。

其實,危機包含「危險」和「機會」,如果個人能學習到新的適應技巧,則可使個人性格更臻成熟;反之,無法學習到新的適應技巧時(如退化或過度使用防衛機轉)可能會因此而造成各種適應上的障礙或各種精神官能症的症狀。

 

 

引用: http://residence.educities.edu.tw/psydanny/information/information1.ht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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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nny08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